索引号: | 002482437/2023-1010118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3〕309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18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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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号提案《盘活低效工业用地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为经济大省、资源小省,为有效破解资源约束困扰经济发展的难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加强顶层设计,以低效用地再开发为抓手,将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与“亩均论英雄”改革、“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城市有机更新、土地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新路子。自2014年全省启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以来,共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114万亩,其中整治低效工业用地53万亩。一是整出了发展空间。如绍兴市通过整治,实现47家印染企业整合提升,腾退土地3980亩,净节约土地3325亩。二是整出了产业转型。在完成再开发的地块中,工矿仓储用地的平均容积率从0.8提高到1.8,投资强度从105.8万元/亩提高到310.6万元/亩,亩均产出从106.8万元提高到350.8万元,亩均税收从15.3万元提高到43.1万元。三是整出了人居环境。通过低效用地整治,推进园中村搬迁等,提供了约27万亩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优化了国土空间格局,促进了产城深度融合和城乡面貌的改善。四是整出了安全保障。通过实施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企业,淘汰了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政策协同。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全省连续多年召开现场会强力推进,形成了“全省一盘棋、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齐抓共管格局。近年来,我厅先后制定了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要点、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要点,明确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处理、土地供应方式等政策。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工业用地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总结提炼各地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的典型经验做法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12号),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路径和政策举措,在省级层面形成统一、规范、有效的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各地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工作。 (二)实行差别化要素供给。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通过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积极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聚。土地方面,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实行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差别化奖励政策,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重大产业龙头项目和重大产业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00%、60%和40%指标奖励;财政资金方面,从前期全省“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支出结构看,用于盘活工业用地(包括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面比重超40%;排污方面,依法依规实施碳排放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做好优质产业项目排污权指标保障工作,推动环境资源要素向优势领域集聚,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三)建立奖惩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激励各地眼睛向内。除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的同时,创新实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3:1挂钩政策,有效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机制;建立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给予原土地权利人一定数量的奖励,或在土地出让纯收益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 (四)加强数字赋能。运用数字化改革手段,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立“浙地智用”应用场景,实现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平台开展工业用地和地企对应情况调查,全面摸清全省工业用地“底数”和企业利用效益,调查结果逐宗上图落位。建立完善动态更新和综合评价两大应用机制,理清“一地多企”“一企多地”和“五未”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建、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一本账”,为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五)探索多样化开发模式。注重加强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与“三改一拆”、城市有机更新、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全省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各地坚持重点突破、点面结合,着力打造一批“退二优二”型、“退二进三”型、成片开发型、提高效率型、行业整治型、立体综合开发型等多样化开发模式,在全社会营造了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的良好氛围,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贵单位提出的建议非常值得借鉴,我们深受启发。下一步,我厅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12号)精神,全面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升工业用地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发挥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各省级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会商研判、全程把关,强化评估督导、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保障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工作高效推进。 (二)优化空间布局。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低效工业用地整治进行整体谋划,坚持增量、存量并举,以存量为主体,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合理确定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目标和范围,并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促进工业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和结构优化,构建统筹、集约、和谐、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三)鼓励提质增效。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和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积极因地制宜、整体谋划、分类实施,推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为经济发展“腾出空间”。鼓励低效工业企业依法依规通过适当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等方式增容提质。 (四)加大创新激励。通过建立工业空间管控体系,健全低效工业用地回购制度、零星用地归并政策,加强转让监管、履约监管、规范处置、用能保障等系列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综合施策,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和企业转型升级。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指标奖励,将符合条件的整治项目纳入“增存挂钩”机制,按照合理比例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提取土地出让收入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为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供财政资金支撑。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郑珂男 联系电话:0571-88877953 传 真:0571-88877704 邮 编:31000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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