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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1-28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浙江积极探索“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发布日期: 2023-11-28 16:53 浏览次数: 字体:[ ]

去年7月以来,浙江省在绍兴市平水矿区启动“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项目,积极探索矿产资源确权登记的方法、路径,打通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梳理完善登记审核流程,并在此过程中尝试构建基于三维地质模型的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今年8月24日,试点项目完成登簿,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完成“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公告登簿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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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启动之初,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在自然资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的指导下,成立“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专班。浙江厅将试点纳入重点工作,压实责任、紧盯目标,并对重要环节开展专题研究。浙江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先后10余次组织厅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及专家商讨研究,共同探索地下矿产资源登记单元划定方法、登记单元图和登记指标记载。

矿产资源确权登记专业性、技术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此,浙江自然资源部门构建了跨部门协作机制,在项目前期就会同矿政部门、技术单位和行业专家,从矿产资源管理及成果应用的角度多次会商,探索“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模式,并在实施方案中充分吸纳各方意见,为后期工作奠定基础。一是赴相关地质单位收集地质资料,包括浙江省地质资料档案馆的矿区地质报告、浙江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以及矿区开采企业绍兴平铜集团的矿区历史资料等。二是加强与省、市、县三级矿政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参与划定登记单元、内业调查等工作,同时明确登记单元的边界,以矿产资源储量库导出的矿区范围、储量评审备案文件确定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以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清理结果认定的矿产地范围在空间上套合确定。三是由县级矿政管理部门核查登记单元范围、地籍调查成果、关联信息等内容是否准确。

浙江自然资源部门在研究分析其他已登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的基础上,与相关业务部门多轮对接、反复论证、协同会商,从基本状况、权属状况、自然状况及关联信息状况四个方面着手,全面梳理“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项目的审核流程、审核内容及审核意见。最终拟定的审核流程为:第一步,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启动项目并协调全流程的经办、转出等步骤;第二步,浙江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等8个业务处室采用并联审核的方式进行内审;第三步,审核通过后由浙江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确认并汇总审核意见;第四步,导出内部审核包并上传至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登簿前,浙江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会同矿政、权益、地信、办公室等多个相关部门,对公开发布的登记成果进行公开性审查,充分评估矿产资源数据的敏感性,确保对外发布的数据可公开、不涉密。

此外,在数字化改革驱动引领下,浙江以矿产资源“三维确权登记”改革为切入点,探索构建“三维立体、全域覆盖、权属清晰、数据集成、动态更新”的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由于地质空间对象分布的不连续性和复杂性,二维平面图无法准确表述地下矿体分布特征。浙江推动矿产资源储量三维可视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建立矿区三维地质模型以及矿体三维地质模型,较为生动全面地展示了矿产资源的分布范围与形态特征,通过与浙江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联接共享,大大提升了确权登记精准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在“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中,浙江将步履不停,持续探索。首先,开展山坡露天矿、凹陷露天矿等类型矿产资源确权登记,探索露天矿区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框架。其次,以平水矿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为新起点,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公告登簿,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给更多的自然资源“上户口”。再次,积极探索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与不动产登记、土地资源调查等相关业务的共享融合及登记成果应用,在绿水青山间,挖掘发展潜力、激发发展动力、提升发展能力,促进共同富裕。最后,浙江致力于将工作重点转向公告登簿“最后一公里”,坚持在系统观念的指引下深化理论研究、探索实践路径,以“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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