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3-000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函〔2023〕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18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湖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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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湖州段工程建设用地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湖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做好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同时,请你们按照承诺要求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特此致函。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湖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435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浙自然资函〔2023〕5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湖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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