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1/2023-000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18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龙港市新城图书馆及档案馆、龙港市新城公交首末站、龙港市新城妇幼保健站、龙港市新城滨海卫生院门诊部等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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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至2月7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1. 港市新城图书馆及档案馆(XC-4-26地块)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2. 龙港市新城公交首末站(XC-4-33地块)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3. 龙港市新城妇幼保健站(XC-4-32地块)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pdf 4. 龙港市新城滨海卫生院门诊部(XC-4-21-1地块)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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