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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8-04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地即交证,宁波这项改革赞!
发布日期: 2022-08-04 1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7月28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拿到拍得土地的交地确认书时,一并领取了该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该企业对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联合试行的“交地即交证”改革表示由衷赞许。

“交地即交证”改革是宁波市优化涉企服务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也是该市依托“不动产智治”,开展“揭榜挂帅”行动的首批重要项目。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建立了工作协同机制,共同开展了“交地即交证”改革试点。通过前期介入,提早开展界址确认,实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即实施权调数据备案,产生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环节即发起不动产登记申请,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进行内部共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资料预审,做好登簿准备工作。待企业自行完成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缴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交地确认书和税费资料后完成登簿,企业即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证书。

下一步,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按照“揭榜挂帅”有关要求,会同有关市(县、区)进一步落实“不动产智治”要求,优化不动产登记系统、权调系统、一窗受理平台等系统功能,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做好全市的复制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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