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8-11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登记局 |
台州全面推行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 | |||
|
|||
二手房(又称“存量房”)交易中,常会发生卖房却收不到尾款、一房两卖诈骗首付、业主反悔私下加价等情况。那么,在二手房交易中应如何规避类似风险,让买卖双方都安心呢?近日,台州市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实施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 所谓预告登记,是指在进行房屋等需要办理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的买卖时,由于某些情况不能立即办理登记,买方和卖方协商对该不动产进行预告登记,以防止对该不动产再次进行处理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签合同之后,买方和卖方对外公告,这套二手房正在交易中,第三方不得再进行交易。 在没有预告登记之前,二手房交易通常是卖房方直接找中介,再由中介找客户来买。在过户之前,有关部门不知道哪些房子要过户,银行也不知道哪些房子已经在其他银行审核通过。台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预告登记制度可以从源头上杜绝阴阳合同的产生,大大降低交易骗局发生的可能性,有效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对买卖双方甚至中介机构,都是一大利好,有利于持续优化台州二手房交易市场环境。 根据《通知》要求,买卖双方申请办理二手房交易产权登记时应先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明中可记载合同编号、合同约定的不动产总价、首付款等信息。预告登记结果作为公积金和银行审批贷款的依据,待资金落实或者贷款审批通过后再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时,全市通过数字化改革,推动不动产业务线上信息共享,能提供零材料、零跑腿“一站式”服务。 据统计,自8月1日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以来,全市共发放二手房买卖预告登记宣传手册2000余份,办理二手房交易预告登记业务173笔。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