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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6-28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2022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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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系统观念谋划实施政务公开,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促进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透明规范、务实高效。 一、努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一)深化重要部门信息公开,强化政令权威发布。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督办,各有关处室局负责,信息中心配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在文件意见征集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无意见也需公开)。(办公室督办,各有关处室局负责) (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规范有序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监督公开,不断提升法治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督办,各有关处室局分头负责) (三)推进行政服务信息公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造阳光政务大厅。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确定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更新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并于年底前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调整更新。全面公开、动态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参与信用浙江建设,健全信用评价、监管和惩戒体系,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各有关处室局负责) (四)继续抓好各类规划、部门预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或省统一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处室局负责) 二、认真做好部门重要信息解读回应 (一)围绕重大政策落地实施,做好发布解读。紧扣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本部门重点工作落地实施,针对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政策措施、数字化改革、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重大政策及其实施进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解读,不断释放积极信号,助力高质量发展。厅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落实“三同步”制度,做到政策性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局共同执行) (二)突出便民实用,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象化、通俗化方式解读,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避免政策误解误读。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民生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局共同执行) (三)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系统、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局共同执行) 三、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业务研讨,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格式文书》,不断提升本系统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局执行) (二)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服务理念, 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加大内部监督管理,不断增强有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等配合) 四、加强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一)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厅门户网站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规范化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继续推动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板块的发展,持续做好电话咨询答复工作,实现网站运行情况实时监测。提升完善网站搜索功能,对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定期专人检查。推进厅门户网站功能的优化改造。(信息中心牵头) (二)优化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国务院部门出台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省政府要求,持续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工作全覆盖,使标准目录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调研起草工作。(办公室牵头) (三)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和公开指南。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调整完善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修订完善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办事指南要素详尽准确,推进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完善规范。(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等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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