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2-10101156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厅函〔2022〕142号 | 生成日期: | 2022-02-10 |
公开日期: | 2022- 02- 10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有效性: | 有效 | 信息分类: |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点推进2022年度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11350工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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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统筹做好自然资源“强保障、优配置、优服务”工作的意见》(浙自然资发〔2021〕9号),为更大力度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切实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助推全省经济稳进提质,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以“11350工程”(即1个总投资三百亿左右、1个一百亿左右、3个五十亿左右、50个以上十亿左右的工程)为抓手,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2.0版,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标志性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机制 (一)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为加强对工程推进的指导和督促,省厅领导、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将按照“三服务”的要求,分别联系三百亿、一百亿和五十亿体量级的工程,各市局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联系十亿体量级的工程。 (二)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各市局要及时汇总工程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等,并形成问题清单报省厅。对存在的问题要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解决不拖沓、不积压、不敷衍。 (三)建立协同攻坚制度。各地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会同成员单位协同攻坚,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对各地提交需省厅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厅生态修复处及时梳理汇总,分发交办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并持续跟踪督促。 二、支持政策 对纳入“11350工程”清单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给予以下支持: (一)指导工程项目谋划和“3+X”要素的挖掘,指导村庄规划及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二)优先审核工程实施方案、审查布局调整方案及全域工程中涉及的土地整治子项目。 (三)在省政府督查激励和省级精品工程评选时,视项目推进情况酌情予以加分。“11350工程”项目入选省级精品工程的给予500-1000万元资金奖励。 (四)在完成竣工验收后,按照增存挂钩机制优先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五)优先推荐给予省厅授信签约的金融机构,给予更优质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程谋划。各地要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意见》以及《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版建设指南》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做好工程谋划和方案编制工作,确保“11350工程”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快实施进度。各地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加快工程区内各类子项目的立项审批,抓紧动工实施,落实工程实施进度月报制度,加快工程整体建设进度。建立分区整治推进方式,探索工程一体化推进模式,统筹协调好各类子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各项投资顺利落地。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地在工程推进中,要切实加强监督和指导,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坚决整改,杜绝因损害群众利益、违反政策法规、工程质量问题等引发群众信访、媒体曝光、督查通报等负面情况发生。 附件:1.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11350工程”名单.wps 2.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11350工程”问题清单 .wps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2月7日 附件:浙自然资厅函[2022]14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点推进2022年度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11350工程”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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