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2-10101175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2〕282号 | 公开日期: | 2022-12-05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5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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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徐光辉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59号提案《关于盘活闲置农房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厅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在当前基本完成《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草案)》中提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千万工程”,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强化规划引领和建设指引,推进乡村布局调整,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包括完善村庄规划体系、加强村庄分类指引、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等内容。2021年,我厅出台《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印发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建立驻镇村规划师制度的通知》,推动各地政府建立健全驻镇村规划师制度,提升全省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水平;同时,开展全省第一批百个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省级试点(共包含119个村庄规划项目)工作。2022年,我厅制定印发了《浙江省村庄规划“一评估两覆盖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全省村庄规划评估和编制工作;印发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乡村造梦师”活动的通知》,挖掘提炼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样板案例,切实推进我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为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空间规划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部门协同,继续加大对乡村建设工作支持力度,通过科学评估,有序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控覆盖。根据《浙江省村庄规划“一评估两覆盖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对全域现行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布点(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等原有各类空间性规划进行科学评估,摸清空间资源、资产和产权关系,了解群众需求,找准空间治理问题和功能短板、隐患,按照集聚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种村庄类型确定村庄定位;尊重城乡发展规律,科学预研不同类型村庄发展趋势,前瞻考虑植入托育、养老、旅游、电商等新业态新功能,盘活闲置农房,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依据评估结果明确对全域村庄规划进行分类推进,制定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计划。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国土空间规划局 程雨薇 联系电话:0571-8887782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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