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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2-10101175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提〔2022〕337号 公开日期: 2022-12-05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金4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2-12-05 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

黄婷婷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调整地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建议》(金4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充分考虑浦江实际,保障农民增收

我厅下发《关于耕地“两非”整治“五不准一严防”的通知》,明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恢复难易程度,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提出整治规模建议,不准违反群众意愿强行开展整治,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实施整治;群众同意整治的,要根据作物收获季节、生长规律,安排合理的整治时间,最大程度减少作物损失,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者利益。浦江县因种植业结构调整导致土地“二调”耕地流出的,不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全力支持浦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我厅一直以来全面支持浦江县城乡建设,切实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农业空间与城乡发展空间的冲突问题。在最近的“三区三线”划定时,充分考虑浦江县实际发展需要,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保障省级开发区江南片区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发展用地空间。

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十分重要,是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的基础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耕地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指出: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害是种子和耕地。他强调: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对这个问题要高度重视、反复强调;要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防止违法改变用途,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目前,我省正在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依然是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重要的控制性约束指标。浦江县在促进生态文明发展的同时,对我省耕地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共同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筑牢区域性粮食安全屏障。

四、优先考虑浦江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核减需求

浦江县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耕地面积12.94万亩,其中稳定耕地面积12.61万亩,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1.92万亩,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8万亩相比,下降了8.88万亩,居全省县级前列。

基于我省各市、县国土“三调”耕地现状,我们正在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差别化政策研究,探索差别化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思路和方法,积极向国家申请核减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如果国家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给我省核减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我们将优先考虑浦江县的核减需求,切实缓解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耕地保护在空间布局上的矛盾。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耕地保护监督处  姜昊

联系电话:0571-88877913  传 真:0571-88877704

邮政编码:31000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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