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厅申报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工程规划选址,为充分听取意见,现将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工程规划选址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4日,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杭州市西溪路118号)。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提出申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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