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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2-10101173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0-13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0-13 15: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使用海域使用权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3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需要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联系电话:0574-89187076,邮编:315042。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 电话:89522078  邮编:315700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海域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

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

象山县鹤浦镇蜊门湾岸段,前龙头村~吉港村之间水域。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1.4437

40年

透水构筑物

2.0302

港池、蓄水等

1.2936

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临时围堰)

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

象山县鹤浦镇蜊门湾岸段,前龙头村~吉港村之间水域。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0.3529

2年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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