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2-10101173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13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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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使用海域使用权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3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需要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联系电话:0574-89187076,邮编:315042。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 电话:89522078 邮编:315700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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