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2-000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1-04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关于2022年自然资源工作思路的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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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24日)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自然资源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及特色亮点 我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做好支撑保障,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有新突破。会同省发改委深化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汇集33个部门、315类数据、49亿条记录,形成了941个空间治理图层;开发合规性分析、选址分析等29个工具,建设规划协同等6个省级统建场景,推进11个省级部门特色场景和22个地方特色场景建设。谋划推进“数字国土空间”建设,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数据大归集”,以“空间码”关联技术推进“场景大集成”,以核心业务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推进“治理大变革”。目前正全力打造“不动产智治”、“码上有地”、“耕地智保”、“地灾智治”、“绿矿智用”、“天巡地查”等一批多跨场景应用。 (二)国土空间规划有新进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完成,正按国家要求做好报批前期工作。预下达130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全省11个市级、64个县(市、区)级均已形成规划初步成果。创新建立驻镇村规划师制度,开展首批百村规划编制省级试点。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共核拨地方规划额度12.49万亩,省留额度4.22万亩。按照“耕地应保尽保、永久基本农田应划尽划、生态红线应稳尽稳、城镇开发边界应减尽减”的原则,完成第二轮“三区三线”试划,力争取得最有利的成果。 (三)资源要素配置有新作为。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改进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机制。截至10月底,累计下达6.4万亩计划指标(不含宁波市),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9708亩。完善用地审查审批规则,建立省级委托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攻坚服务。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批准建设用地项目931件,面积20.83万亩。截至11月18日,全省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333宗,面积38.05万亩,较去年同期减少14.32%。其中,房地产用地(含住宅、商服用地)2304宗、面积9.01万亩,同比减少17.21%;工矿仓储用地3027宗、面积10.71万亩,同比增加4.58%;公共基础设施用地4002宗、面积18.33万亩,同比减少21.28%。全省供应工业用地占出让用地面积比重51.76%,比去年同期增加2.68个百分点。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2272宗,面积8.85万亩,实现100%“标准地”供应,供应面积较去年同比增长6.76%。全省已消化2009-2018年批准农转用、征收项目未供土地7.63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9.54%;处置闲置土地6310.8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51.53%。做好矿产资源保供稳价,今年出让石料采矿权24个,新增产能1.8亿吨/年,出让收益263亿元,累计开采石料2.8亿吨。获评全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优秀找矿成果9个。提请省府办印发《关于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累计15个单报方案获部备案同意,面积14462公顷,历史围填海可处置率达到55%。截至10月底,全省审批用海98宗(不含出让),面积1.55万亩,率先完成海岸线修测工作,为统筹海陆资源提供了管理依据。 (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有新举措。启动实施100片30万亩“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稳妥开展耕地“两非”整治工作,印发《关于耕地“两非”整治“五不准一严防”的通知》,开展实地督导,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推进涉林造地整改工作,出台《关于构建最严格的垦造耕地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制止毁林造地行为的通知》《全省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全流程监管。做好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向国务院上报我省48个重大建设项目申请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指标5.5万亩。 (五)生态保护修复有新亮点。全省“三调”主要数据已报请全国“三调办”审核通过,将择时发布。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实施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两办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意见》,打造具有“3+X”特色全域整治2.0版,我省42个项目列入国家试点(占全国十分之一)。评选26个精品工程,杭州西湖区双浦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和温州洞头“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在COP15大会上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全国仅18个案例)。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入选自然资源部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发布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中国实践典型十大案例。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获得中央财政支持20亿元。入选全国首批地质文化村4个,富硒土地3个(均位列全国第一)。 (六)营商环境有新优化。迭代升级不动产登记多个“一件事”集成改革,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税收”“一窗、一网、一日办”,新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建设。开展不动产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交房即交证等工作,压缩时间和环节,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3个、1个工作日内办结,大部分登记“即时办结”。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实行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一网办”,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用地审批并联办理,电子证书应用率达到96%。 (七)灾害防治和民生保障有新提升。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在空间规划、要素保障、“双向飞地”、矿地综合利用等7方面出台硬核举措。推动制定《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标准地”改革、数字化改革等浙江经验得以固化。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全省共化解“疑难杂症”项目1394个,涉及住房12.16万套、住户14.72万人。深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试点工作,自然资源部在杭州市临安区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我省做法。在全国率先建立以乡镇为单元的海洋灾害风险重点防御区,划定防御单元146个,率先开展承灾体风险预警和风暴潮漫堤风险联合预警,创新开展海洋生态综合监测评价预警,海洋灾害预警报准确率和指导性均大幅提高,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今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661起,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5起,避免人员伤亡239人,因灾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全省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0.34亿元,因灾死亡人员为0,灾害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双降低。推进城市运行地质风险防控,完成114处地面塌陷案例库编制。新收应复应诉案件224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0%左右。败诉0件,败复3件,经协调撤回复议5件,撤回诉讼11件,败诉败复率较去年相比下降明显。 (八)重大专项整治有新成效。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巡视、审计、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七张清单、土地例行督察等各类整治整改工作,做好第二轮国家海洋督察迎检工作。涉林造地整改工作基本完成。违建别墅清查整治重点项目整改基本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新增问题得到明显遏制。100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进度达80%。农村回迁安置5-8年的完成率76.5%,8年以上的完成率52.5%。严格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建立“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违法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截至三季度,共发现违法用地6355.83亩,其中耕地3181.52亩。“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先争优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九)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有新拓展。联合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印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测绘基准建设运行实施方案》。1:500、1:2000、1:10000等国家基本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测绘与更新14.6万平方千米。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推进综合测绘改革,杭州市综合测绘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被国务院发文推广。实施测绘资质由甲乙丙丁四级压减为甲乙两个等级,完成全省800多家测绘资质单位复审换证工作。推进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筹建工作。 (十)党建和干部队伍有新强化。深化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陈金彪常务副省长批示肯定,被省第十五巡回指导组推荐为本阶段组内7家单位中唯一优秀单位。坚持“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有5名市局主要负责人列入地方换届考察对象,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40岁以下年轻干部占比达到总数的18.3%。省地勘局事企分离改革稳妥推进。我厅被列为全省第一批公务员考核工作省级示范点。逐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坚持党建统领,着力抓改革、促发展、重保护、强队伍,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强化数字化改革牵引,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一是谋划推进“国土空间治理改革”。围绕“两统一”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性重塑省域国土空间治理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抓手平台,推动资源重组、功能重塑、空间重构、产业重整、环境重生。 二是加快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建设。按照“精准分析、整体优化、高效利用、依法保护、科学治理”目标要求,强化空间唯一性,优化三类空间布局,守住三条红线,提升空间“保护、保障、治理”能力,稳步推进“空间数字化、数字空间化、协同网络化、治理智能化”。 三是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试点任务。总结“三区三线”划定试点问题和经验,加强与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工作组的沟通对接。加强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出台专项规划管理办法。扎实开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尽早出台全国首个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 2.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部支持意见落地与实施。深化、细化我省自然资源领域“共同富裕”的中长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更加向村边(农村)、山边(山区)、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实行山区26县省重大产业项目单列管理,各项支持性用地计划指标总量不低于5000亩。 二是实施“一强双优”专项行动。集成用地、用海、用矿三大资源要素,开展“强保障、优配置、优服务”专项行动。强保障。用好国家用地计划政策,争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保障范围,确保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4.5万亩;着重做好强链补链畅链护链工作,奖励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1.5万亩。深化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持续加大用海要素保障,撬动并引导重大项目在历史围填海区域落地。促进建筑石料矿产保供稳价,加快推进“攻深、增储、扩能”找矿工程,深化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优配置。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力做好农民建房、抢险救灾、扶贫搬迁、山海协作等民生用地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开展创建国家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活动,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积极推进土地复合利用。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为基础,加强一二级土地市场建设。优化“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确保处置率都达到15%以上。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2022年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6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万亩。优服务。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用矿报批集中攻坚服务,实施审批规则重塑和流程再造,实施承接国家授权委托用地审批“质效双提升”行动,审批事项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60%。推广“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用海审批试点。创新不动产登记集成改革,化解前端环节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两覆盖四提升”行动。即:乡村规划编制全覆盖,乡村数字空间治理全覆盖,提升农业生产空间特色化标准化水平,提升农村生活空间集约化宜居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精细化水平,提升生态空间多样化景观化水平。 四是打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版。全面实行“3+X”修复(3类基本内容:村庄整治、农田整治、生态修复,“X”是若干可选内容: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加强组织实施,做到统一立项、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引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探索“融资+工程总承包+后续运营”等一体化推进方式。探索建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机制。2022年,全省完工100个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五是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定出台我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产业准入、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配套政策,实施“千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动计划”。 3.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安全底线。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三个平衡。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签订新一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全省耕地保护“田长制”建设意见。改进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耕地“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制度,多途径推进生态造地,保障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强化垦造耕地项目选址审查,建立省市联合复核机制,提升工程质量,规范种植利用。继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整治规模不少于55万亩。严格执行耕地进出平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引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于粮食生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一般耕地经批准流向其他农用地,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稳定耕地,确保“三调”稳定耕地不再减少。落实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统筹全省总量平衡。强化市县主体责任,完善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收缴使用、跨市补充耕地易地调剂、市域内部统筹调配管理方式。 二是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结合“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四大机制”(“早发现、早制止”工作机制、“增违挂钩”机制、涉刑违法案件移送机制、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机制),提高有关违法用地考核分值,加强重大典型案件通报督办,拿出真正的“长牙齿”硬措施,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着力夯实“三个责任”(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重大基础设施业主依法用地责任(预审后业主单位签订依法规范用地承诺书)、村级集体土地所有者责任),开展违法用地溯源审查,情节严重的,按照15号令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力推进“三大行动”(“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攻坚行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攻坚行动、“违法建筑清查整治”攻坚行动),严控新增,快处存量,深化巩固提升整治效果。 三是谋划“双碳”配套政策。牵头制定《浙江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推进盐沼碳汇、淤泥质碳汇、红树林碳汇等“蓝碳”试点工作和以森林碳汇为主的区域性碳汇交易。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进省级“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四是构建自然资源“大安全”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累计完成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150个,新建普适性专业监测点630处,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50处。完善地质队员“驻县进乡”调度机制,深入推进“地灾智治”场景建设和应用,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升级海洋灾害防御和生态预警体系,优化海洋观监测站(点)布局和监测方法,全面推进海灾智治应用场景建设与应用,提升预警预报、风险研判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24小时风暴潮、海浪灾害预警报准确率达到82%以上。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制度、项目、风险、权利、责任“五张清单”,实现精细化全链条管理。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扎实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的网络信息、信访舆情以及安全管理,确保“奥运年”“亚运年”形势持续稳定。 4、强化党建统领,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六争先”大学习大实践活动。按照省委“六讲六做”的部署,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劲动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守好红色根脉、奋进崭新征程的丰富成果,努力在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上奋勇争先,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上奋勇争先,要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奋勇争先,要在推进数字化改革上奋勇争先,要在深化为民办实事上奋勇争先,要在建设变革型组织上奋勇争先。 二是健全完善干部从严管理工作机制。作为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示范单位,进一步强化平时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逐步健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立体化考核制度。将数字化改革纳入干部实绩考核,重点关注在自然资源“数字赋能”整体智治体系建设中善改革、有实绩的优秀干部。 三是扎实开展自然清风争先行动。更加突出“三不”一体推进,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清廉基层站所(窗口)建设、清廉干部队伍建设、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清廉文化建设五个方面工作。加强廉洁从政警示教育,突出“关键少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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