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索引号: 公开方式: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8-31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确权登记局

全省首批!平湖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发布日期: 2021-08-31 23:48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30日下午,平湖市林埭镇保丰村15位村民代表领取了浙江省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8月30日下午,平湖市林埭镇保丰村15位村民代表高兴地领取了浙江省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平湖市进入了不动产全业务统一登记的崭新阶段。

新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和群众熟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在外观上完全相同,只是记载的内容有所不同,除权利人名称、不动产坐落、面积等内容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需要,增加了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等内容。同时,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增加了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页,记载的信息内容比证书上更多、更详细。

平湖市作为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唯一试点地区,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数据标准不统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地块与农房不动产登记地块重叠交叉等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精干力量,合力攻坚克难,不断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登记清单和办理流程,统一登记数据标准和获取方式,并在迭代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基础上,推进数据共享和成果共用,打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实战经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是不是群众所持有的证书都要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确权登记处负责人介绍: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变更时可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特别提醒:原产权证继续有效,可不变不换。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