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项工作 > 热点专题 > “六稳” “六保” > 工作部署
索引号: 002482437/2021-10101143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8-10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盛乐山在丽水调研
发布日期: 2021-08-10 22:17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4日至5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盛乐山赴丽水市调研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8月4日上午,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盛乐山在青田县方山乡龙现村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青田县、松阳县、云和县、莲都区等地,实地察看了青田县稻鱼综合种养建设项目、松阳县松阴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云和县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丽水市莲都区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等9个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规划、建设规模和工程进度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丽水市有关单位关于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情况汇报。

8月5日下午,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盛乐山听取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情况汇报。

盛乐山指出,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是浙江省继钱塘江源头区域试点项目后,第二个获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支持的试点工程,意义重大。要及时完善试点方案,合理安排项目进度,统筹资金分配使用。要狠抓主体责任,按照“9+1+4”模式,进一步明确9个县(市、区)、开发区及林业、生态环境、水利、农业等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全力保障项目落地。要争取政策支持,从横向上加强市级政策叠加,从纵向上争取省级和县级政策支持,上下联动挖潜自然资源领域相关配套政策,形成全方位支持项目建设的良好局面。要积极稳步推进,按照试点项目总体进度安排,明确各子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统筹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要切实加强监管,按照任务表、责任表、时间表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日常监管和绩效考评机制。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