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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7-30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厅用途管制处

13个重大建设项目通过用地会审
发布日期: 2021-07-30 19:50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3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浙江为全国首批8个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省份之一。同年3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文将有关用地审批权同步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浙江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第一时间组织编制《浙江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下发《关于做好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层层履职尽责,做到党中央、国务院有精神、省委、省政府有要求,市县政府、各级部门有行动,确保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7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国家委托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会议审议了15个项目,通过13个项目,其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1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个,涉及交通项目7个、水利项目4个、能源项目2个。有2个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通过会审会审议。

本次会审会审议通过的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改扩建(国际货站及机坪)工程、330国道温州至青田段(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及拆迁安置地块、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329国道上虞盖北至道墟段改建工程、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绍兴段)、351国道兰溪横溪至马涧段改建工程及拆迁安置用地、永康市黄坟水库扩建工程、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金华段)、仙居至庆元公路庆元银屏山隧道工程、景宁县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等11个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共8330亩,总投资156.15亿元;通过的G235国道义乌(上佛路--金东区界)段工程、宁海清溪水库工程等2个国家委托用地预审项目,预审面积共5945亩。

会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用地意识,坚决遏制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行为,杜绝新增违法用地,同时充分利用先行用地、临时用地等政策,规范建设用地行为,从源头上避免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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