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地勘单位,厅属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是省级“十四五”备案专项规划,根据《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浙自然资函〔2021〕37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