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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6-28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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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资交矿公告〔202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 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5 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三门县健跳镇西渡村、峋岩村、龙潭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4、矿区范围:由38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1.0257平方千米,矿区开采标高自+358.24米至+1.5米,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5年(含基建期2年) 6、生产规模:1550万吨/年 7、矿区资源储量:经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三自然资规矿储备〔2021〕1号)的地质报告估算,矿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 7911.27万m3(20168.47万t)。其中原生矿7630.00万m3(19532.80万t),风化矿281.27万m3(635.67万t)。估算矿区剥离量218.25万m3,剥采比0.03∶1 (m3 /m3)。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放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按《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施工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采矿权人在开采服务年限内应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文件规定,具体金额按治理方案预算标准核定。 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竞得人需购置机制砂设备生产线,开展机制砂生产,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供应保障。 5、根据《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矿山开拓系统中有溜井和平硐需要开挖,若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本设计开挖溜井和平硐的,该部分资源量按照挂牌成交价的每吨平均价标准按实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6、矿山距G228国道约500m,有水泥道路连通,可保障基建期内矿石陆运畅通。生产期受陆路运输能力限制、环保要求、社会稳定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竞得人须采用海运运输矿石,矿区至海运码头之间须建设皮带输送廊道进行运输矿石。矿区所在地政府明确了一条矿石皮带输送廊道线位,廊道与码头联通使用,廊道检修道路及相关政策处理工作由所在地政府处理完毕,相关费用已纳入政策处理费,廊道由竞得人自行投资建设。 7、码头使用说明: 距离矿山6公里左右,在健跳镇六敖北塘临港建材产业园,由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县属国有独资企业)新建1座5000吨级码头(包括2个5000吨级散货装船泊位加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照3.5万吨级设计)。码头建成通过交工验收后,交予采矿权竞得人有偿使用,其他需要增加的附属设备设施,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行投资建设,码头预计2023年9月底交付使用。采矿权竞得人需向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使用费,使用费用按照5000万元/年的标准收取,支付标准及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码头使用期间由采矿权竞得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和航道疏浚。使用期满后,由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码头进行验收,按验收结论由采矿权竞得人修复码头。码头的使用截止期限与采矿权到期时间一致。 8、配套用地使用说明: 为引导砂石加工产业向三门县北塘临港建材产业园集聚,政府在产业园毗邻码头位置提供约210亩配套用地(海)使用权,相关使用费已计入政策处理费。竞得人可用于砂石骨料加工或沙石堆场及其他关联产业。采矿权竞得人需投资建设堆场装卸设备、堆场水平运输设备、皮带秤及相关设施。配套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与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时间一致。竞得人在配套用地(海)范围内的建设行为需事先征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并在使用期满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永久性建筑无偿移交土地使用权人。 9、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10、采矿权竞得人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做到污水零排放,剥离物及固体废弃物必须依法依规处置。 四、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1、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2、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5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7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8月5日11时00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7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8月6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1、参与方式 竞买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60000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2、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0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0万元或1000万元整数倍。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 矿业权出让收益分四期支付:第一期于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出让收益总额的30%;第二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内支付出让收益总额的30%;第三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月内支付出让收益总额的20%;第四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7个月内支付出让收益总额的20%。出让收益由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征收。 2、政策处理费用 健跳镇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关于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政策处理方案的请示》、《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县健跳镇其头山建筑石料矿改(扩)建项目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政策处理费用合计82577.0578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在《进场施工保障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政策处理费用缴入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健跳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3、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注意事项 1、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2、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六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按剩余开采年限( 或开采量 )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直接损失的补偿由采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注销手续。 4、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5、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6、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7、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76-83318676,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1-88877395、88877623,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技术保障QQ:2207208546。 (3)银行保函业务咨询: 中国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5191; 中国工商银行,联系电话:0571-28988008;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71-85010344; 中国农业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3282;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系电话:0571-87260707; 上述银行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网点均可办理。 (4)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www.tseal.cn/tcloud/sgtzykey,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楼。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 让 人: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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