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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6-20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公开曝光10起土地违法案件
发布日期: 2021-06-20 23:01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6月25日是第31个全国“土地日”。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新增土地违法行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向社会公开曝光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的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

一是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王某某破坏耕地案。2021年4月2日,王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滨湖街道塘甸村集体土地23664平方米(全部为耕地)倾倒渣土。经鉴定耕地破坏程度均为重度损毁,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立案调查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是嘉兴市秀洲区王某某、钱某破坏耕地案。2020年11月,王某某、钱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王店镇太平桥村集体土地19464平方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9363.5平方米)填埋建筑垃圾。经鉴定耕地破坏程度均为重度损毁,秀洲区综合执法局立案调查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三是义乌市陈某某、斯某某破坏耕地案。2020年6月,陈某某、斯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义乌市某村集体土地7992平方米(其中耕地7392.6平方米)堆放渣土。经鉴定耕地破坏程度均为重度损毁,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处于审查阶段。

四是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大桥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2020年6月,该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2027.6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509.4平方米)建设停车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立案调查并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罚款人民币51643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缴清,其他处罚决定内容已由当地法院裁定由稽东镇政府组织实施。

五是温岭市新河镇崇国寺非法占地案。2019年1月,该寺庙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新河镇铁场村集体土地853平方米(其中耕地845.8平方米)建设停车场。2020年3月,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并作出责令当事人退还土地、拆除新建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罚款人民币8528.9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缴清,其他处罚决定内容已由当地法院裁定由新河镇政府组织实施。

六是温州市苍南县文兰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非法占地案。2020年8月,该供应站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藻溪镇建光村集体土地1355.02平方米(其中耕地866.6平方米)建设站点。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并作出责令退还土地、拆除新建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没收新建的建筑物、罚款人民币6799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缴清,其他处罚决定内容已由当地法院裁定由藻溪镇政府组织实施。

七是兰溪市晨红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20年3月初,该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黄店镇范宅村集体土地5112平方米(其中耕地4026平方米)建设钢棚等。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并作出责令退还土地、拆除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罚款人民币10621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缴清,其他处罚决定内容已由当地法院裁定由黄店镇政府组织实施。

八是安吉杭垓竹波园竹木制品经营部非法占地案。2020年6月,该经营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安吉县杭垓镇姚村村集体土地298.60平方米(全部为耕地)建设厂房等。违法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九是杭州市临安区圣超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20年6月,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板桥镇秋口村集体土地9457.23平方米(其中耕地5394.6平方米)建设堆场。2021年2月,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对涉案土地整改复耕到位。

十是嘉善县干窑镇黎明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2020年3月,该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400平方米(全部为耕地)建设停车场。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违法当事人已对涉案土地全部复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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