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生态修复方案审查和实施评价、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评价、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收缴以及土地整治项目核查、跟踪和复核的技术工作。 (二)承担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政策、制度、技术创新、标准规范研究及其数据库管理与运行维护技术工作。 (三)承担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实施评估以及国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绩效评价和综合评定的技术工作。 (四)承担全省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年度更新与定期监测以及耕地质量等别变动表编制工作。 (五)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占补管理、保护监管的技术工作。 (六)提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监测和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的技术咨询服务。 (七)完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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