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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5-13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十一塘大道-通航大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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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十一塘大道-通航大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1年5月1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电话:0574-89187050 邮编:31504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十一塘大道-通航大道)市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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