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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5-13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十一塘大道-通航大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5-13 16: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十一塘大道-通航大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1年5月1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序号

海域使用论证委托人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2

宁波海慈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十一塘大道-通航大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特此公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电话:0574-89187050

邮编:31504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十一塘大道-通航大道)市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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