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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4-25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单位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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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1号),每两年公布一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单位。经研究,2021年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的省级事业单位与2017-2018年度保持不变。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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