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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4-19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厅审批处

接得住·管得好(二)|浙江8个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通过会审
发布日期: 2021-04-19 23:23 浏览次数: 字体:[ ]

编者按:2020年3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浙江为全国首批8个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省份之一。同年3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文将有关用地审批权同步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浙江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第一时间组织编制《浙江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下发《关于做好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层层履职尽责,做到党中央、国务院有精神、省委、省政府有要求,市县政府、各级部门有行动,确保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4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国家委托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8个涉及交通、市政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本次会审会审议通过的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322国道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仙居县管铁线及朱连线道路连接工程、镇海至萧山公路萧山南阳至钱塘新区义蓬段一期工程、528国道遂昌新路湾至石练段改建工程、海盐县三地水厂改扩建工程等8个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共439.43公顷,总投资119.93亿元。

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以项目为导向,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力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为推进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对促进浙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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