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1-10101154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1〕202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16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7号和第6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
省体育局: 民革省委会和胡新根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分别提出的第17号提案《抓住亚运契机 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和第693号提案《关于全方位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推进我省体育事业发展,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我厅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统筹优化规划空间布局。我厅将积极指导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科学合理进行体育用地规划空间布局,协调统筹用地需求,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二是强化用地保障机制。鼓励各地立足整合资源,合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等建设体育公园场地和设施。指导各地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结合城市更新和规划调整,鼓励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低效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经依法审批后改建为体育用地。 三是采取差别化地供地政策。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体育用地,采取有偿使用方式供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营利性体育建设用地。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詹阳 联系电话:0571-88877345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31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