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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1-26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日报

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40%—— 浙江省首批设区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发布日期: 2021-11-26 22:43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一场“影响”浙江省未来2年用地项目安排的专家论证会在杭州举行,会议的“主角”是浙江省首批设区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会上,由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各有关领域专家等7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温州市等7个设区市上报的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进行论证,这也是浙江省首次进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省级论证。

2020年起实施的新版《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建设也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形之一,但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仅限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开发区块需四至清晰,权属明晰,一个完整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40%(以工业项目为主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25%),这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提出了很多新要求。

论证会上,专家委员会先后听取了舟山市、金华市、嘉兴市、温州市、台州市、湖州市和衢州市等7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情况汇报和方案介绍,对涉及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项目主要用途和实现功能是否合理;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是否合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等问题进行质询和提问,并围绕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7个市共涉及349个片区,用地面积24.6万亩,其中计划征地面积7.9万亩。

专家委员会一致认为,7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要求,开发片区布局合理,开发建设内容和实施计划可行。同意通过方案论证,并建议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呈报省政府批准。

省自然资源征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和征收中心将继续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相关工作。一方面会同有关业务处室和单位,完成7个设区市方案的后续审核报批;另一方面加强督促指导,尽快完成剩余4个设区市的方案上报、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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