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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8-26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省自然资源厅在杭州市余杭区召开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研讨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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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为主题,8月24日至2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杭州市余杭区召开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研讨会。会议强调,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政策,要对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开放的产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带动力、影响力、辐射力的项目提供用地保障,使其真正成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助推器。 在8月24日的研讨会上,德清县裸心谷度假村等10个项目获得“浙江生态‘坡地村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优秀成果奖”。省政协副主席陈铁雄出席并讲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志平致辞。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马奇主持会议。 8月24日至2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杭州市余杭区召开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研讨会。省政协副主席陈铁雄出席并讲话。 8月24日至2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杭州市余杭区召开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研讨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志平致辞。 8月24日至2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杭州市余杭区召开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研讨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马奇主持会议。 期间,8位专家、领导分别作专题发言。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土地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董祚继认为,浙江“坡地村镇”试点涌现出一大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成功案例,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和有力诠释。浙江大学土地与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吴次芳在介绍国际山坡地村镇建设经验后指出,要强化对山坡地开发保护的整体研究,强化对山坡地开发保护的总体规划,强化对“坡地村镇”建设的技术标准制定,强化对“坡地城镇”建设的共治共管。 8月25日,试点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化解问题有效推进试点工作进行讨论。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顾浩出席并作部署。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潘俊国主持会议。 8月24日至2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杭州市余杭区召开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研讨会。图为8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顾浩作工作部署。 8月24日至2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杭州市余杭区召开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研讨会。图为8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潘俊国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做好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专项规划,依据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和生态经济发展要求,统筹规划项目开发用地空间布局。要加强试点项目全程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工程施工、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等符合试点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防控越界用地、违规采伐、大开大挖、改变用途等违建现象的发生。 浙江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优秀成果颁奖典礼。 据悉,2015年以来,浙江省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建设了一批“房在林中、园在山中”的山、水、田、林、房为一体的生态型村镇和绿色产业项目,探索了一条统筹“保耕地、护生态、促发展”的生态型土地利用管理新路子。试点工作被评为“2017中国三农创新十大榜样”,被省政府列为“2018年政府改革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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