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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0-000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提〔2020〕237号 公开日期: 2020-06-24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绍57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0-06-24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

马高祥、李培明、吕远、周圆、庞宝根、王园园、谢英、金银燕、平燕、邢遵胜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绍57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杭州湾经济区省属土地处置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了全面实施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环杭州湾经济区为核心,大力发展湾区经济。柯桥区作为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

在推进大湾区建设过程中,柯桥区政府提出希望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你们在建议中也提到了相关意见建议。据了解,省水利厅在杭州湾南岸共有围垦土地17669亩,为上世纪60年代以来钱塘江治江结合围垦形成,目前除柯桥区海涂九一丘200亩工业用地外,其余大部分土地为科研院所实验用地、学生实践基地。

省级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大湾区建设和柯桥区经济发展,省水利厅与柯桥区政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就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收回方式等达成了初步意向,拟由柯桥区政府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偿后收储。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柯桥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土地收储等工作,支持柯桥区政府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做大做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助推大湾区建设。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巫继斌

联系电话:0571-88877372    传  真:0571-88877968

邮    编:31000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24日

附件:浙自然资提〔2020〕23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绍5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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