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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22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第30 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22 17:32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地勘局、省林业局,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有关社会团体:

今年6 月25 日是第30 个全国“土地日”(以下简称土地日)。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30 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土地日宣传活动作出了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紧扣主题,组织开展土地日宣传活动。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各地各单位要以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省在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耕地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在宣传内容上,紧扣主题,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等内容。

二、积极参与微博接力、短视频征集等线上示范活动。“浙江自然资源”政务新媒体将通过网络直播、微博短视频接力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强调耕地保护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抒发对土地的热爱之情。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大力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积极参与线上示范活动,充分发挥线上宣传优势和新媒体的互动优势,增强宣传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协作,增强活动影响力。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教育等部门以及共青团、高校、学会协会等团体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增强活动影响力。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宣传内容的把关,不含涉密内容,保障信息安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节俭搞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统计汇总本地区活动情况,6 月30 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短视频等宣传资料及典型活动照片(3—5 张,配图片说明),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

自然资源厅(邮箱:zjgtzyyq@sina.com)。

联系人:陈霄,电话:0571-88877305。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30 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22日

附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第3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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