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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12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全国首宗农业“标准地”在湖州成功出让!
发布日期: 2020-06-12 08:13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8日上午,在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首宗农业“标准地”成功挂牌出让。安吉盈元家庭农场以33.6万元的价格,从该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手中,取得一宗面积为693平方米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38年。

作为全国首个尝到农业“标准地”甜头的农业投资主体,安吉盈元家庭农场负责人朱仁元难掩激动。他指着300多亩茶山之中相对平坦的一处空地说:“过去,这里除了搞种养,其他什么都不能做。现在,地还是这块地,所有权仍归村集体,但我可以合法合规地在这里建一座三层小楼,用于开发安吉白茶研学基地项目。”

近年来,湖州市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崛起,用地需求大,乡村产业发展遇到了瓶颈。为破解这一问题,湖州市推出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解决农业建设用地,有力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乡村产业振兴驶入“快车道”。

去年,湖州市借鉴工业“标准地”做法,推出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政策。市级层面安排200亩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标准地”项目,各区县按照使用数量1∶1配套。了解这一政策后,安吉盈元家庭农场马上向鲁家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用地需求。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6月,湖州市出台《关于保障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标准地”促进村产振兴的通知》,通过“三条底线、五个要求”,切实从准入条件、流转规模、带动就业、限制额度、保障指标、共同监管等方面,真正做到“农地农用”。

“同区域内的商服用地每亩近百万元。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出让价格参照同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这减轻了我们农业主体的资金压力。”安吉盈元家庭农场负责人朱仁元说。

“农业‘标准地’政策落地后,鲁家村集体资产不减反增,还增加本地就业,提升村民收入,实现多方受益。”安吉县鲁家村第一书记周春雨说。

截至目前,湖州市已为82个农业项目主体落实建设用地指标404.367亩。已盘活305.917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6.31亩是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预计可助推7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4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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