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编制全省基础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省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2.拟订基础测绘管理、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3.承担基础测绘管理,组织实施基础测绘、海洋测绘等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
4.监督管理遥感影像获取,承担基础航空摄影、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工作。
5.承担测绘基准管理,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的建设、运维与应用,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
6.承担测绘资质审批,承担测绘执业资格、作业证件管理。
7.承担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监管工作。
8.承担自然资源监管的测绘技术支持。
9.承担测绘市场管理,指导开展基础测绘和专业测绘工作。
10.承担测绘质量管理,承担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承担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11.承办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