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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11-28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整治乱占耕地建房 | “热心肠外公”带你了解“八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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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热心肠外公”带你了解“八不准” 增强全社会严格保护耕地意识 坚持依法依规用地 外公是个热心肠,村里有事爱帮忙,宣传政策、解释法规,发挥余热忙不停,这不,又忙上了!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耕地就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咱们自己的饭碗自己要端稳,咱们是耕地保护第一守护人呐。 来来来,大家来听一听,听我说说“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其实就是一个事儿,咱们村子里的耕地一定要用来种粮、种菜,别在耕地里面建住宅、盖厂房,不管是谁都不能在耕地里乱建房。 不管是永久基本农田,还是大家伙的承包地、自留地,连流转了别人的地呀,都不行。大家千万记住了,今后,违法在耕地里建房,后果真的很严重。 外公外公,那以后要盖房子怎么办呢? 别急呀,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在这儿呢。 对于咱们的住房就是宅基地,现在国家的政策很明确,只要是合理合法的需求,都会尽量保障,符合咱们这宅基地分配条件的,按照程序提出申请,经过依法审批后还是可以建房的,而且呀,宅基地的审批工作肯定不会停止不办,大家可以放心,具体的手续大家要是想知道,可以联系当地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听听他们的解释。 民以食为天,粮以土为本。守好宝贵的土地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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