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0-1010112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函〔2020〕60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公开日期: | 2020- 10- 10 | 发布单位: | 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信息分类: | |
关键词: | 自然资源 工作 制度 用地 管理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所主要工作职责指导目录》《自然资源所基本制度指导清单》《自然资源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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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自然资源所主要工作职责指导目录》《自然资源所基本制度指导清单》《自然资源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清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所辖自然资源所的工作职责和有关制度,着力推进自然资源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 特此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24日 自然资源所主要工作职责指导目录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配合做好乡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国有土地出让或转让规划设计条件等行政辅助工作。 3.协助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4.配合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 5.协助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置工作。 6.配合做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论证、用地预审、土地用途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项目供地、设施农用地备案和临时用地项目审批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初审和呈报工作;配合做好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作。 7.协助做好辖区内批而未供土地、闲置低效土地及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查和消化处置工作;配合年度收储盘活提升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8.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协助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协助做好辖区内林业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和建设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技推广等工作。 10.协助乡镇(街道)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 11.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内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意见建议、矛盾纠纷动态等情况,排查发现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乡镇(街道)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地方做好稳控工作。 12.承办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基本制度指导清单 1.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3.自然资源所服务承诺制度 4.自然资源所首问责任制度 5.自然资源所AB岗管理制度 6.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制度 7.自然资源所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8.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制度 9.自然资源所值班制度 10.自然资源所集体会审制度 11.自然资源所信访工作制度 12.自然资源所廉政建设制度 13.自然资源所学习及例会制度 14.自然资源所文档管理制度 15.自然资源所财务管理制度 16.自然资源所考勤制度 17.自然资源所公章管理制度 自然资源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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