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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4-17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景宁“春风化雨” 消灭森林火灾
发布日期: 2019-04-17 1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景宁设县于明景泰三年(1452),取“景泰缉宁”之义,故“安景以宁”是重中之重。为全力以赴做好新时期森林消防工作,景宁开展“春雨”行动,通过易物交换、以案说法、主题宣传、防火演练等方式,以“春风化雨”之态,对群众循循善诱,营造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从2016年至今我县连续实现4年清明节“零火灾”。

一是易物交换。东坑镇、雁溪乡、标溪乡、英川镇、大地乡、毛洋乡、九龙等乡镇用鲜花、花籽与群众换纸钱、鞭炮;大际、景南、秋炉、家地、郑坑等乡镇用珍贵树种换纸钱、鞭炮,劝导群众多种树,为子孙后代造福;清明期间共发放鲜花3630枝,花籽1255袋,树苗1220棵,二是循循善诱。由所属村为清明上山祭祀人员提供用餐,并借此机会邀请“乡贤队伍”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建立党员志愿队伍,到群众家中进行流动宣讲;三是普及覆盖。各乡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牌、横幅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电视台、广播从3月上旬开始连续播放,县气象台每日播报森林火险等级,提醒群众注意野外用火。清明期间共转播森林防火视频3000余次,微信转播量500余条,发放宣传单3662张,发放短信193761条,横幅悬挂500余条;四是以案说法。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做到森林防火警钟长鸣;五是主题宣传。开展“五个一”森林消防宣传、“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各乡镇利用当地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消防宣传,并开展森林防火演练,营造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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