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苍南工业园区40地块 | 宗地面积: | 41207.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苍南工业园区景熙路以东、新安路以南、玉兰大道以西、祥和路以北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5 | 建筑限高(米): | ≤36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19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309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15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1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苍南县境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在苍南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县内公司、企业竞得后可在苍南县境内成立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12日 至 2017年10月14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16日 至 2017年10月27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27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苍南工业园区40地块号地块:2017年10月16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10月27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银行账户:33001627268053001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