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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善土告字[2017]06号)
发布日期: 2017-03-22 22:38 浏览次数: 字体:[ ]


善土告字[2017]06号

    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宗地编号: 2016-51宗地面积: 34873.8平方米宗地坐落: 罗星街道城西、和合社区、新区南区安登桥港南侧、纬一路北侧、环西南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1≤容积率≤2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保证金: 9172万元土地估价备案号:
起始价: 22929.5235万元加价幅度: 34.8738万元
备注: 商住(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28日2017年04月10日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28日2017年04月10日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0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4月11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4月12日15时30分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
    (二)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建设用地办理中心),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三)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四)本次拍卖成交价含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包括代征土地面积的价格和依照规定另行缴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印花税。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
    (五)申请人必须符合拍卖出让文件规定,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拍卖活动。
    (六)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竞买保证金的50%转为履约保证金(超过200万元的,按200万元计提),其余转为合同定金(定金为成交出让价款的20%,不足部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若有多余部分则转为出让价款),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价款。
    
    代理人: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
    电话:0573-84129918 84129503
    联系人:陆先生 许先生 陈先生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姜女士
    联系电话:573—84233305 84233327
    开户单位: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19330201040010188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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