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耕补公告〔2017〕12号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36号)有关规定,同意衢州市衢江区调出补充耕地指标858.5085亩(水田680.2350亩,旱地178.2735亩),具体信息详见附件。请有意调入补充耕地指标的单位按要求向我厅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省国土资源厅 邱滋璐 联系电话:0571-88877314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1月9日 附件:浙江省2017年度第12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供应信息.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