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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8-19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浙土资办〔2015〕85号
发布日期: 2015-08-19 19:0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今年上半年,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任务进展平稳。现将2015年上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地质灾害防治总体情况

  1.上半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年初省厅组织编制了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于4月17日第一次以“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的名义印发,并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布置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省 11个市、87个县(市、区)自4月中旬起,分别以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等方式相继印发了各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表1)。

 

  入梅后,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预警预报和应急避险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全省上半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611次,发送短信177196条;组织2565组8360人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6508点次,协助当地政府撤离转移203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1840人。

  上半年全省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200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61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年初的5873处减少到5463处。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31起(均为小型),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8.1万元,成功避让地质灾害5起,避免18人的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减少了62%,造成人员死亡减少了5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了85%。

 

  2.“灿鸿”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御情况。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梅汛期降雨和台风降雨叠加、三个台风影响叠加”的双重影响,经受了“过程雨量大、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和地灾风险高”带来的四大严峻考验,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据统计,全省共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334次,发送预警短信150036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4268组14196人,巡查地质灾害隐患10729点次,协助当地政府共撤离3029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51315人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01起,无人员伤亡。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5起、避免了87人的伤亡。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灾目标。

  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一)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进展情况。

  今年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计划完成成果验收12个县(市、区)、野外验收18个县(市、区)。上半年,泰顺、安吉、诸暨和衢江已完成成果审查;鄞州、德清、江山、普陀和天台等 5个县(市、区)完成野外验收,其余有12个县(市、区)已通过了设计审查,青田县尚未完成设计审查(表2);2015年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开化县、缙云县等4个县(区)新启动了调查评价工作,完成招投标,其中杭州市主城区项目设计已通过评审。全省49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中尚有瓯海、平阳、新昌、东阳、永康、浦江、柯城、临海、仙居、龙泉等10个县(市、区)等没有开展调查评价工作。

           说明:诸暨、衢江区成果7月31日完成审查

  (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综合治理进展情况。

  1.避让搬迁情况。

  ⑴搬迁计划执行情况。今年全省计划避让搬迁3373户、10512人。上半年全省已完成地质灾害避让搬迁815户2846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任务户数、人数的24%、27%(表3)。其中温州、绍兴完成情况比较好,搬迁人数完成率超过50%,其他8个市进展缓慢,尤其是湖州、舟山目前的完成率是零。

 
 

图1  1-6月全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人数)进度对比图

  ⑵新增项目入库情况。2015年全省计划新增避让搬迁项目91个,搬迁1010户、3114人,其中,对淳安等10个加快发展县(市、区)下达了搬迁计划人数 1979人,并预拨了专项扶贫资金。上半年各地通过省厅网站“浙江省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子系统”入库的避让搬迁项目100个、961户、3126人,其中,材料齐全、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有36个,310户1051人,其余64个项目还需要补充完善资料。从入库项目来看,只有温州、湖州、台州3地已完成今年新增项目的申报入库工作。

  2.工程治理进展情况。全省计划实施治理工程190个,其中威胁人数50人以上的项目60个。上半年全省共开工89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其中威胁人数50人以上的项目26个,分别占计划数的46.84%和43.33%(表5)。温州、湖州、金华、舟山、台州的开工项目总数超过50%,衢州治理项目尚未启动。其中温州、湖州、绍兴、舟山、台州威胁大于50人以上的开工项目超过50%。

 
   
   图2  1-6月全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进度对比图

  (三)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进展情况。

  今年计划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13个。各有关市按照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的要求,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县(市、区),目前淳安等14个县(市、区)正在建设之中(表6)。

 

  (四)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进展情况。

  全省目前已建有新昌县滑坡监测示范基地,35个隐患点安装了雨量位移监测仪,44个隐患点安装了监测报警仪,初步形成了浙江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今年计划新建监测点10个,上半年仅桐庐县建设监测点1个,安装了监测报警仪(表7);此外,上虞区、常山县拟建监测点各1个。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项计划任务的推进进度快慢不一,各地的进展也不平衡,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台汛期地灾防御工作。各地要组织调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实时排查地灾隐患,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能力。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要求,开展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做好台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要加强重点工作计划管理。各地要对任务落实情况和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梳理,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监测等重点工作,列出推进计划,排定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请各地于8月25日前将任务推进时间表报省厅。

  三要加快项目入库。各地要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要求,及时登录“浙江省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子系统”,加快做好今年避让搬迁项目的入库工作。要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国土地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登录“浙江省地矿信用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做好项目入库工作,争取省级各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持。

  四要严格质量管理。加强对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项目信息的录入与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进一步落实项目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其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运行体系建设,狠抓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质量管理,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和有关专家的诚信考核,考核情况纳入省地矿信用体系实行监督管理。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市要加强对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省厅将组织对各地项目进展和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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