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4-06-06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
浙江国遥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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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浙测资质审〔2014〕27号
申请人:浙江国遥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秋华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志远南路425号29幢
你(单位)于2014年4月20日提出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变更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受理号:湖测资质受〔2014〕4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105024 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测绘航空摄影:1000平方公里以下大于1:8000、30000平方公里以下1:35000-1:8000数码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市级以下行政区域摄影测量数据处理、空间遥感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外业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图数字化、建立数据库、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外业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请持本决定书到我局政策法规与行业管理处换领《测绘资质证书》。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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