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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4-06-06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绍兴袍江开发区节地九法
发布日期: 2014-06-06 09:38 浏览次数: 字体:[ ]

  ◎增容扩建

 

  鼓励企业上天入地提高容积率,对原出让土地上增加生产性用房提高容积率的,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免缴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并按实际增加的建筑面积奖励5~10元/平方米。

  ◎规划节地

  加强规划管控,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调整部分非主干道的道路宽度以及公共绿地、路边绿地布局,增加产业用地面积。

  ◎增加投资

  先后制定出台意见,充分利用“亩产”杠杆,强化企业投入产出考核,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

  ◎存量盘活

  按照“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集约使用”的原则,强化日常监管,采取限期建设、有偿收回、依法无偿收回等多种方式,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严格违约责任追究,推进盘活存量土地。

  ◎闲厂租赁

  充分利用闲置厂房用活土地。开发初期,积极鼓励企业建设多层、高层标准厂房,针对区内标准厂房闲置的情况,出台鼓励政策,主动免费为有闲置厂房的企业提供招商服务。

  ◎退二优二

  积极推进袍江“313”环境整治计划,力争在5年内,关停全部列入国家、省强制淘汰目录落后产能、非法产能和“五小”企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促使“三高一低”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增效节地。

  ◎产业升级

  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主要用于符合《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的项目,一般性传统产业项目一律停止新增供地。

  ◎拆迁增地

  为改变原来村民分散居住大量占用土地状况,开发区积极实施农民房拆迁,并全部实行高容积率的公寓化安置。同时,通过拆迁盘活了以往村前村后的闲置土地,为企业开发用地提供了保障。

  ◎履约督促

  对进区工业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土地出让前收取10万元/亩的开竣工保证金,正式动工(打桩)后退还50%,竣工验收设备进场投入生产后退还50%。对于未能及时开工的,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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