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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4-04-23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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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浙矿交公示[2014]008号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的规定,现将“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出让人: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安路330号。 二、采矿权竞得人:长兴康华石英石有限公司; 竞买牌号: 00000660号; 法定代表人:沈益民; 公司注册地址: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 三、挂牌情况 1、挂牌期:2014年 4 月3日至2014年 4月17日15: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挂牌成交时间:2014年 4月17日; 3、挂牌成交地点: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杭州市教工路187号; 4、挂牌起始价:2800万元; 5、挂牌成交价:6100万元; 6、价款缴纳时间:首期价款缴纳时间为2014年05月25日之前; 7、价款缴纳方式:采矿权出让所得分三期收缴,具体如下:第一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出让所得总额的40%;第二期自首期缴款日一年内缴纳出让所得总额的30%;第三期自首期缴款日两年内缴纳出让所得总额的30%。受让人在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采矿权出让所得时,应自首期缴款日的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资金占用费。出让所得缴入长兴县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四、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长兴县林城镇石英村龙山玻璃用石英岩矿; 2、地理位置:矿区位于长兴县西南方向231度,直距约20公里的林城镇石英村。行政隶属长兴县林城镇管辖; 3、开采矿种:玻璃用石英岩; 4、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3636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203米至+50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表。 矿区范围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9年2个月; 6、生产规模:暂定21.4万立方米/年(约55万吨/年); 7、资源储量:经浙土资储备字〔2012〕13号备案的地质报告中估算矿区石英岩矿保有量(122b+333)505.16万吨。其中(122b)390.18万吨,(333)114.98万吨;矿区剥离量192.16万立方米,剥采比0.91:1;其中第四系残坡积层与矿体风化层外剥离量50.72万立方米。 五、公示期 2014年04月22日至2014年05月6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7号杭州山水宾馆北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8877286、0571-88877222 联 系 人:王薇 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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