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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4-12-25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泰顺县文福公路改建工程(横坑至泗溪段、仕阳至龟湖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4-12-25 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温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上报的《泰顺县文福公路改建工程(横坑至泗溪段、仕阳至龟湖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受理号:浙规调〔2014〕—000297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7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12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泰顺县文福公路改建工程(横坑至泗溪段、仕阳至龟湖段)使用《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预留指标,追加给泰顺县规划新增建设用地54.6105公顷,同时核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0.4581公顷,省级规划预留指标具体落实情况详见附件。并同意该项目所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

  你市应督促泰顺县在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浙江省省级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浙政土审规[2014]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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