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4-12-18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
义乌国信勘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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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浙测资质审〔2014〕52号 申请人:义乌国信勘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金序能 地址:义乌市北苑商贸区9幢1-6号 你(单位)于2014年9月16日提出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乙级测绘资质(受理号:浙测资质受〔2014〕3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10040 有效期至:2019年10月07日 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工程测量:控制测量(三等以下。)、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5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80平方公里以下;1:5000比例尺,100平方公里以下;1:1万比例尺,20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建筑范围1平方公里以下,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以下。)、市政工程测量(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水利工程测量(不得承担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线路与桥隧测量(3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100m以下的桥梁,4km以下的隧道。)、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300km以下。)、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图编制:真三维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 请持本决定书到我局政策法规与行业管理处领取《测绘资质证书》。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2014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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