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一、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 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 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