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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3-07-29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关于钱江通道及连接线工程南接线工程新湾枢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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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上报的《钱江通道及连接线工程南接线工程新湾枢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受理号:浙规调[2013]—000060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12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钱江通道及连接线工程南接线工程新湾枢纽建设项目使用《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指标,萧山区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增加4.5265公顷(党湾镇0.353公顷、戴村镇0.0997公顷、衙前镇0.0477公顷、新湾街道4.026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减少4.0671公顷(党湾镇0.246公顷、戴村镇0.096公顷、衙前镇0.0456公顷、新湾街道3.6795公顷),并同意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 你市应督促萧山区在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项目清单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土地规划修改批复 抄送: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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