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2013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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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是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主管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其中局本级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直属单位为县处级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 1.起草测绘与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省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省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经费、专项资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直属浙江省第一测绘院、浙江省第二测绘院、浙江省测绘资料档案馆、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等6个单位预算。 二、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334.66万元,医疗卫生528.3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90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2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367.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46.74万元,项目支出18819.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4.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工资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21.17万元和事业单位医疗406.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3.测绘事务19079.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和开展基础测绘、海洋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共建、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以及浙江省信息化测绘创新基地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东海测绘基地) 建设等项目支出。 4. 住房公积金457.86万元和购房补贴16.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等。 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6.测绘事务:指反映用于国家测绘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购房补贴: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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