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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13-106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土资厅函〔2013〕1280号 公开日期: 2013-12-13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建立神仙居省级地质公园的函
发布日期: 2013-12-13 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

仙居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批准建立神仙居省级地质公园的请示》(仙政〔201358号)收悉,有关申报材料已经省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经研究,同意建立神仙居省级地质公园

  神仙居省级地质公园总面积为101.65平方千米,其中主要地质遗迹保护面积27.5平方千米。园区内拥有各类地质遗迹和地质景观156处,其中西罨寺复活破火山,台、门、嶂、峰、洞等火山岩地貌,瀑布群水体景观具有特殊的科学价值和极高的美学观赏价值,是不可多得的地质自然遗产。

  你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对地质公园建设工作的领导,尽快健全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完善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地质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在20156月底前揭碑开园,正式成为省级地质公园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312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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