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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13-106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土资厅函〔2013〕1212号 公开日期: 2013-11-15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浙江临海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0—2020)》发布实施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 2013-11-15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临海市人民政府: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临海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0—2020)》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881号)转给你们,并就规划的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浙江临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土资源部原则同意,请按规定程序发布实施,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科学利用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标准》,加强地质公园建设与管理,加强地学科普宣传和地学科学研究,有效保护地质遗迹资源,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三、要进一步加强与《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完成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地质博物馆升级改造、各类保护设施和游览设施提升、旅游交通道路环境整治、地质公园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创建全国优秀的国家地质公园。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质公园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

  附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临海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0—2020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881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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