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位于城南镇长沙村,东至CN020502地块,南至CN020503地块,西至20米仁和路,北至40米鸣鹤路。出让土地面积61316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商业为40年,居住为70年;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少于30%;建筑限高为60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47158平方米(按照房地产测绘规范分摊后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包含物业管理营业用房)不少于5000平方米,不大于7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40158平方米(如商业建筑面积未达到7000平方米,差额面积可调整为住宅面积)。 宗地编号: | CN020501 | 宗地面积: | 613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岭市城南镇长沙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容积率≤2.4 | 建筑密度(%): | ≤25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8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备注: | 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该地块在2013年2月19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下午4:00时。挂牌时间:2013年2月19日上午8时起至2013年3月1日下午3时止的工作时间内。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温岭境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受让的,成交后需在180天内在温岭市城南镇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再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变更原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2月04日 至 2013年02月18日 到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2月17日 至 2013年02月18日 到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2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2月1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2月20日09时00分 在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块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82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600万元,并设置保留价。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之后起30日内支付55%的出让金和全额的3%契税及0.5‰印花税。240日内支付总额45%的出让金。出让金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由市建设规划局另行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联 系 人:周旭荣 联系电话:0576-86126797 开户单位:温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5800037962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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