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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温土公告告字[2012]整22号)
发布日期: 2012-07-20 13:03 浏览次数: 字体:[ ]

温土公告告字[2012]整22号

    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位于坞根镇西山下、寺基村,东至曙光大道,南至农村合作银行坞根支行、振兴路,西、北至7米规划路。出让土地面积14167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少于30%;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55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不大于4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不大于5000平方米(产权不得分割);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205000平方米。建筑限高40米。

宗地编号:  WG030308 宗地面积:  141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温岭市坞根镇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容积率≤1.8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40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8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38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备注:  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该地块在2012年8月22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日下午5:00时。挂牌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8时起至2012年9月5日下午5时止的工作时间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包括暂定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10日2012年08月21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20日2012年08月21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8月21日17时17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8月23日09时00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块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38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80万元,并设置保留价。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之后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和3%契税及0.5‰印花税。出让金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由市建设规划局另行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联 系 人:周旭荣
    联系电话:0576-86126797
    开户单位:温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580003796200018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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