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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2-12-27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关于104国道温州西过境瓯海桐岭至瑞安仙降段改建(瑞安段)工程等2个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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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上报的《104国道温州西过境瓯海桐岭至瑞安仙降段改建(瑞安段)工程等2个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受理号:浙规调[2012]—000943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1〕6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1〕118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104国道温州西过境瓯海桐岭至瑞安仙降段改建(瑞安段)工程项目使用《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的51.143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仙降镇6.4126公顷、碧山镇26.8648公顷、桐浦乡17.8663公顷)和42.2254公顷基本农田指标(仙降镇4.9991公顷、碧山镇22.0192公顷、桐浦乡15.2071公顷);同意104国道温州西过境瓯海桐岭至瑞安仙降段改建(瑞安段)工程安置用地项目使用《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中预留的1.78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1.7681公顷基本农田指标;并同意上述2个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 你市应督促瑞安市仙降镇、碧山镇、桐浦乡在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 特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土地规划修改批复 抄送: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瑞安市人民政府,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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